声明人:刘国玉
在7.20时被恶警抄家收走部份大法书和资料,留下的书又被我撕掉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。我悔改。现严正声明以前做的对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以后要坚定实修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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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4/1626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