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谷大猛
在邪恶疯狂威逼下,我曾违心向班主任老师许诺“不修炼法轮功”,留下了污点。又在反对大法的布上签了个化名。现严正声明以上行为作废。以后一定严格要求自己,弥补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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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4/1626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