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袁仁佳
我在九九年七二零后向村委会签了字,现郑重声明所签的字作废。彻底与旧势力决裂,一切听从师父的安排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4/1626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