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波
归正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,声明:被邪恶利用所签署了我名字的各种材料全部作废!信师信法,坚修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4/1626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