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玉华、邹名云、贾淑珍
归正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,配合邪恶签名和给邪恶照片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 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4/1626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