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余丽萍
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他人悄悄替我写了什么“保证今后不炼法轮功”和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,一律声明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5/1626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