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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侠 我98年2月份得法。可是在7.20以后,由于学法不精进,悟性低,做了一个修炼者不该做的事。先后两次两个儿子替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我第一次默认了;第二次,由于我不在家,小儿子又再一次替我签了字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这两次签字我一律不承认,全部作废。我将尽自己的一切努力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“以法为师”,挖掘自己尚存的变异思想、不好的观念。坚决清除外来干扰,窒息邪恶。正确处理好正法与修炼的关系;分清过关与邪恶破坏的关系。我将与广大同修一道助师正法,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2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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