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冠文
本人在几年前曾向中共举报大法弟子,致使大法弟子几次受到恶警非法抄家。现认识到是对师父的不敬,对大法的犯罪。在此郑重声明:以上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信师信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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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6/1627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