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会清
2002年我去劳动教养院看望被迫害的法轮大法弟子,邪恶警察逼迫签字,我违心的签了字。现在我郑重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相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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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6/1627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