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学良
7.20之后,邪党把“不炼法轮功”的表格发到我们单位每个人手里,要求我们每个人签字,我签了字。声明:以上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6/1627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