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琴
我儿媳曾为我写过的“不炼功的保证”、别人代签过的字一律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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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6/1627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