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德雄
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恶党开始迫害法轮大法,我当时在这种压力下,被迫向组织领导写过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声明作废。从新坚定修炼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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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7/1628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