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元华
99年7.20以后,单位要我交大法书,我就把部份大法书交了出去。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進后,坚定正念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7/1628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