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庄月春
一九九九年七月,中共迫害法轮功后,由于怕心,在村里写了“不学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。现在声明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一切作废。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8/1628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