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永如
2004年,邪恶的610当时要非法抓我進行洗脑,因没找到我本人,就逼迫家人要我写“保证书”,当时家人为我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叫我签了名,在此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心不动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9/1630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