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明子
我是99年之前得大法的。在邪党的逼迫下答应“不修炼”,而且烧了大法书。声明:以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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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9/1630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