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秀云
我一九九七年得法。九九年邪恶疯狂打压时,曾经放弃修炼。后在同修的帮助下,从新学法炼功,师尊再次给我清理身体,无病一身轻。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正念正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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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0/1630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