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史宣芬、卢德会、赵孃、贵生
在迫害期间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有违大法的话和事以及签的字一律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0/1630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