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钦云

    我于九九年五月得法。在七二零大法遭受迫害时,单位召集所有炼法轮功的学员开会,那时单位保卫科受江氏集团幕后指使,宣布不准再炼法轮功了,还要每个人写“保证书”。我虽然没写“保证”,却当时在会上就说了“不准炼就不炼了”。直到二零零三年,在师父的点化下,在同修的帮助下,我才又回到大法中来。严正声明:以前在压力面前所说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话全部作废。从新做起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1/163056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