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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初春 在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晚四点县国安大队恶警闯進我家,绑架我的父亲。还進行抄家。第二天恶警上我学校来绑架我,我由于怕心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经过学法认识到,我给大法带来不好后果。我声明凡是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。以后做好三件事,加大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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