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秦英玲
以前我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所写的“保证”一律声明作废,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定的走好今后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1/1630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