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房龙涛
以前他人代签的“保证书”,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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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1/1630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