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梅英
我在劳教所写的“三书”彻底作废。我所说的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话,全部作废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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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1/1630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