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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朱荷

    99年7.20时,因我学法不深,人心凡重,在怕心驱使下,把师父的法像烧了,犯了大罪。这几年以来,我一直为此事深感愧疚,但又无勇气上网发表声明,用种种借口,来掩盖自己的错误。今天,我再也无法原谅自己,我对不起师父,我错了。严正声明:以上对不起师父的行为作废。以后我要理智、清醒的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师父合格的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2/16310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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