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单立泽、杨敬东
七月份在派出所,所说、所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我要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苦度!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2/1631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