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贾云华
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与言论,一概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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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2/1631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