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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许惠文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。2000年十二月,烧了去北京上访自做的大法横幅。回来后交了大法书籍,在“保证书”上按了手印,还对同事说“再不炼了”。在此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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