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振玉
被恶警绑架了,并被非法抄家,在非法审问中,我被迫签了不该签的字。现在郑重声明:在邪恶强逼下签的字作废。走好师父安排的修炼路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3/1631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