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长月
我在劳教所曾写过“三书”,骂过师父和大法。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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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3/1631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