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桂芝
在九九年7.20时,派出所曾到我家找我,它们写完让我签字,我签了。在此严正声明:配合邪恶的签字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3/1631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