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巩春芳
我以前在邪恶的迫害下向邪恶写的“不修炼的保证”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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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3/1631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