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翠英 2001年9月27日晚,被非法抓進市劳教所迫害15,再被押去洗脑班迫害89天。2005年我在电话讲真相,被610电话非法监控,逼我儿子写“保证书”,还要我签了名。现在声明:自己所说过、写过的一切违背大法和对师父不敬的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9月6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