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凤玲
七二零后,我在邪恶的迫害下,违心的写了“三书”,现在认识到做错了。郑重声明:在邪恶迫害下所做的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做好三件事。讲清真相,救度众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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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4/1632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