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康少珍
九六年得大法。二零零五被非法押送往劳教所迫害,在种种高压下,被迫写下了“四书”,现严正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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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4/1632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