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洪莲
在得法前,由于不明真相,说了、做了对师、对法不敬的事。现在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利的事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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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4/1632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