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耿畄见
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,我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和口头“保证”,以及做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事,一律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5/1632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