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凤隆
在邪恶迫害下,被迫在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东西上签的名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5/1632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