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丁翠英
七二零后,我交了大法书和老师的像片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以后我要多学法,勇猛精進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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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5/1632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