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邓初娟
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。一九九九年7.20邪恶疯狂迫害大法以来,曾经邪悟过,干了助纣为虐的事。现严正声明:自己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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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6/1633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