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万成
1999年7月20日以后,迫于高压在单位签过“不炼功保证”及向派出所交出部份大法书籍炼功带等。在此声明:这期间所言、所行作废。决心从新修炼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0日。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6/1633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