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光敏
我在二零零一年四月,被两次非法关押在看守所,一百天的时候,和恶警学了二句诽谤师父的话。声明:以上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。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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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6/1633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