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爱华
在邪恶势力的逼迫下,做了书面和口头“保证”,现严正声明作废。从修大法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6/1633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