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廖云松、廖校珊、卢朝玉
以前由于学法不深,人心重,在邪恶的高压下配合了邪恶,在派出所签了名、交了大法书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一起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7/1634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