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秋红
我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,受邪党干部指使,撕毁大法真相标语。声明:以上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7/1634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