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桃英
我是2004年得法的。因怕心,把《转法轮》和磁带交给了邪恶。声明:以上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7/1634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