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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成珍

    在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期间,由于我学法不深,在邪恶的压力下,我将师父的法像撕毁,还在邪恶的记录中按了手印。通过学法和与同修切磋,我认识到这是在对大法犯罪,特此严正声明:以前所做的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事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,坚信大法、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8/16347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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