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艳、刘慧娣、杨淑君、王淑玲、唐志美
在狱中因承受不住体罚,签了“四书”,以及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8/1634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