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春香
我于1999年初得法,1999年7月20日共产邪党迫害法轮功。我因顶不住压力放弃了大法,走了弯路,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特此声明:以前背离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我要坚定修炼,以法为师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9/1634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