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倪合云
我九八年得法。九九年邪恶写下了骂大法、骂师父的言语,我被迫按了手印,又交了师父的法像,配合了邪恶。现声明:以前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师父嘱咐的三件事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9/1634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