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元
由于自己的怕心,在99年把师父的法像烧了,并且不修了。现在我决心从新修炼,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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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9/163477.html